打債務糾紛官司還要多久
- 債務債權律師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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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解析:民事債務糾紛透過訴訟解決時,處理需要多時間依據審理的程序而定,如果是一般程序的,最長要在6個月內判決。用簡易程序審理的,審理的期限一般是3個月。依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債務糾紛起訴要多長時間,依據實際案情而定,從起訴到法院作出判決,沒有具體的時間規定。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二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一百六十四條
第一百六十四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一個月。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一百六十四條
第一百六十四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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