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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轉讓的效力是如何的?

債權轉讓的效力是如何的?

債權轉讓的效力是如何的?
律師解析:債權轉讓的效力有:
1、債權由讓與人移轉給受讓人。如果是全部讓與,則受讓人將取代讓與人成爲合同關係的債權人,讓與人脫離原合同關係;如果是部分讓與,則受讓人加入合同關係,成爲共同債權人。
2、讓與人應將債權證明檔案全部交付給受讓人。
3、讓與人向受讓人移轉債權時,依附於主債權的從權利也一併轉移。
債權轉讓的生效條件如下:
1、債權轉讓須有有效的合同存在;
2、轉讓的債權須有可讓與性;
3、債權人與受讓人須達成債權轉讓協議;
4、債權轉讓必須通知債務人
5、債權轉讓必須遵守一定程序。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條
債權人可以將債權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據債權性質不得轉讓;
(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當事人約定非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當事人約定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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