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會是否可以做保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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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的。
保證人是指與債權人約定,爲主合同債務提供擔保,當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其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一方當事人。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以公益爲目的的非營利法人、非法人組織不得爲保證人。因此,以公益爲目的的基金會不可以成爲保證人。
【法條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條機關法人不得爲保證人,但是經國務院批准爲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
以公益爲目的的非營利法人、非法人組織不得爲保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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