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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分擔不成不判離婚嗎

債務分擔不成不判離婚嗎

判定離婚只有一個標準,就是夫妻之間的感情是否已經破裂。“離婚時,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應當由夫妻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債務分擔不成不判離婚嗎

由此可以看出離婚時夫妻共同生活所負債務屬於法定的共同債務,應由夫妻雙方承擔償還義務,如果共同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時,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由法院判決確定各自的承擔比例,但需要指出的是此處的協議清償和判決承擔只對夫妻之間產生約束力,不能對抗第三人。換言之債務人起訴要求償債義務,仍然要按照共同債務處理,夫妻中的一方實際承擔還款義務後有權要求另一方按協議或法院判決分擔相應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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