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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寫借條嗎注意什麼區別?

借款寫借條嗎注意什麼區別?

一、借款寫借條嗎注意什麼區別?

借款寫借條嗎注意什麼區別?

借款是需要寫借條的,借款是表明是否是實際的支付,而後者借條是屬於證明雙方當事人存在真實借款關係,《民法典》於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法》生效日期爲2020年12月31日止,屆時此條例被《民法典》所替換,相關的司法解釋也會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規定:

個人借款協議也就是我們生活中所說的借條、借據、欠條等等,是借款人和出借人就借款的權利義務達成的協議。個人借款協議也是出現糾紛時法院判決的依據。因此個人借款協議怎麼寫關係到雙方的權利義務問題。

一般來說,借條要寫明借款時間、借款金額、借款時長,借款用途、借款利息、借款逾期的違約責任、要是有擔保人的還要寫明擔保的期限和責任。借款協議主要包含以下幾方面的內容:

(一)但是人的名字及相關情況。

(二)借款用途。

借款用途必須合法而且最好是明確寫在借條中,這樣避免日後出現糾紛在法院審理時還要對此承擔舉證責任。

(三)借款金額。

(四)借款利息。

借款利息可以由雙方當事人約定,也可以不約定,不約定一般就認爲是沒有利息,注意約定的利息可以高於銀行利息但是不能超過四倍,否則超出的部分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五)借款期限。

(六)權利義務。

貸款方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方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並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貸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七)保證條款

例如,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最後,需要借款人和出借人本人簽字。借款協議一般是一式2份,雙方各執一份。

二、欠條和借條有什麼區別

借條、欠條,兩者都是一種協議、合同、手續、憑證,也都是證據。那麼欠條和借條有沒有區別 雖然就一個字之差,可能很多人都以爲借條跟欠條是一樣的,其實他們是有區別的。

(一)借條是證明借款關係,而欠條是證明欠款關係。從反映債權債務關係的角度講,兩者是共通的,只是包括的範圍不同,欠條的範圍更大一些,也就是說借款肯定是欠款,而欠款則不一定是借款了。

(二)借條和欠條除了都可反映某種債權債務的關係和事實外,兩者在表現形式、內涵大小、形成原因上也是有所不同的。

(三)借條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書面憑證,它證明雙方建立了一種借款合同關係;而欠條是雙方基於以前的經濟往來而進行結算的一種結算依據,它實際上是雙方對過往經濟往來的結算,僅是代表一種純粹的債權債務關係,並不代表借款合同關係。

在當代的社會,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是否存在真實的借貸關係,應當是根據證據來進行確定的,借款實際上並不是借條,而在借款的時候,債務人是需要給債權人打下借條的,這是對於債權人的一種保障。

標籤: 借款 借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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