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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什麼叫債權人

2018年什麼叫債權人

債權人主要是指預付款者,有權請求他方爲特定行爲的權利主體,是指那些對企業提供需償還的融資的機構和個人,包括給企業提供貸款的機構或個人和以出售貨物或勞務形式提供短期融資的機構或個人。
在債的關係中,債權人是特定的,只有該特定的權利主體纔有權要求義務主體履行約定的義務。
《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七十條 債權人分立、合併或者變更住所沒有通知債務人,致使履行債務發生困難的,債務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將標的物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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