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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錢法院會異地抓人嗎

欠錢法院會異地抓人嗎

欠債不還法院不能抓人。人民法院是我國司法機關不是執法機關,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人民法院可以對責任人進行拘留等處罰,但是是不能直接抓人的。

欠錢法院會異地抓人嗎

人民法院是國家審判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上級法院監督和指導下級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依法審判本院管轄的民事、行政案件和上級人民法院交由審判的案件;

(二)中級以上法院依法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審理當事人提出的申訴、申請再審和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依法審理減刑、假釋案件;

(三)依法受理國家賠償案件和決定國家賠償;

(四)上級法院依法對下級人民法院管轄不明的案件指定管轄和審理管轄爭議的案件;

(五)依法執行已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以及國家行政機關依法申請執行的案件;

(六)監督、指導下級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

《民法通則》

第一百零八條

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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