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佔罪公安爲何不立案
- 職務犯罪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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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佔罪屬於告訴才處理的罪名,由法院受理。
依據:《刑法》第二百七十條,將代爲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爲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爲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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