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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執行罪由誰提起

拒不執行罪由誰提起

拒執罪報案主體應該是法院,由法院提起。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犯罪線索,一般由法院移送到公安機關。申請執行人向公安機關報案的,意義不大,因爲判斷是否構成犯罪,很顯然法院的判斷更具權威性。本罪必須達到情節嚴重,才能構成犯罪。情節尚不屬於嚴重,即使具有拒不執行的行爲,也不能以犯罪論處。

拒不執行罪由誰提起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 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標籤: 拒不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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