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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會罪立案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非法集會罪立案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非法集會罪立案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律師解析:我國非法集會罪的立案規定是:
如果行爲人舉行集會是未依照法律規定申請的,或者申請未獲許可,或者未按照主管機關許可的起止時間、地點、路線進行,又拒不服從解散命令,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公安機關應當予以立案。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九十六條 【非法集會、遊行、示威罪】舉行集會、遊行、示威,未依照法律規定申請或者申請未獲許可,或者未按照主管機關許可的起止時間、地點、路線進行,又拒不服從解散命令,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對集會、遊行、示威的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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