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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別人套現了2萬犯罪嚴重嗎?

幫別人套現了2萬犯罪嚴重嗎?

一、幫別人套現了2萬犯罪嚴重嗎?

幫別人套現了2萬犯罪嚴重嗎?

1、幫別人套現了2萬若是犯罪是比較嚴重的將有被法院量刑的可能。

根據《關於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二條違反國家規定,使用銷售點終端機具(POS機)等方法,以虛構交易、虛開價格、現金退貨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情節嚴重的,應當依據《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實施前款行爲,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資金二十萬元以上逾期未還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經濟損失十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爲《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的“情節嚴重”;數額在五百萬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資金一百萬元以上逾期未還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經濟損失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爲《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的“情節特別嚴重”。

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爲目的,採用上述方式惡意透支,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的規定,以信用卡詐騙罪定罪處罰。

2、套現,套取現金的簡稱,一般是指用違法或虛假的手段交換取得現金利益。 多用於信用卡套現、公積金套現、證券套現等。

二、套現涉嫌犯非法經營罪的處罰

《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條【非法經營罪】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爲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檔案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爲。

套現是一種用違法或虛假的手段交換取得現金利益的行爲,若是套現數額較大,還是涉嫌犯非法經營罪,而一旦罪名成立,實施套現行爲的人,就有可能胡被法院量刑。當然也並非所有人在套現之後,就一定會受到刑事處罰。

標籤: 犯罪 幫別人 套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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