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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不犯法誰定的

精神病不犯法誰定的

精神病不犯法是由國家司法部門制定的,有關精神病的法律條文主要見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等法律。

精神病不犯法誰定的

《刑法》第十八條規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爲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鑑定確定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強制醫療。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爲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如果這個殺人犯是在正常時殺人是要負刑的,犯病時殺人,不需要負刑,但其家人應當負民事的賠償責任。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標籤: 精神病 犯法 誰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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