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刑事辯護 >刑事犯罪辯護 >

疫情造謠該如何處理

疫情造謠該如何處理

編造與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有關的恐怖資訊,或者明知是編造的此類恐怖資訊而故意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的規定,以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資訊罪定罪處罰。

疫情造謠該如何處理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投放虛假危險物質罪

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編造爆炸威脅、生化威脅、放射威脅等恐怖資訊,或者明知是編造的恐怖資訊而故意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資訊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資訊,故意在資訊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標籤: 疫情 造謠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xingshi/xingshifanzui/8oe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