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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人輕微傷是否構成故意傷害罪

致人輕微傷是否構成故意傷害罪

致人輕微傷是否構成故意傷害罪

在故意對他人人身實施傷害行爲的情況下,根據造成的損害情況不同,不僅在賠償方面不一樣,就連對行爲人的處罰也是不太一樣的。而其中很顯然在構成故意傷害罪的時候,處罰要嚴重一些的。那現實中致人輕微傷是否構成故意傷害罪?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致人輕微傷是否構成故意傷害罪

故意傷害罪的構成,除未遂形態外,都必須以造成被害人傷害爲前提。刑法第234條對故意傷害罪的規定,只在第2款明確規定了“重傷”的一種情形,第1款實際上指的是故意傷害造成輕傷的情形。有人認爲,損傷程度凡是未達到刑法第95條規定的重傷標準的就是輕傷;有傷害沒有造成重傷的,就是造成輕傷的故意傷害罪,這是不正確的。因爲對人體的損傷除了重傷害外,還包括輕傷和輕微傷害兩種情況。

故意傷害罪中的傷害,並不包括輕微傷害在內,在一般情況下,對被害人造成的損傷是輕傷還是輕微傷,決定了對人應否追究刑事責任,應否認定爲故意傷害罪。因此,區分輕傷害與輕微傷害的界限是有十分重要意義的。區分輕傷害和輕微傷害主要應根據以下原則來進行:凡是損傷伴有輕度器官功能障礙,受傷當時或治療過程中對生命均無危險,或治療後只使勞動能力有輕度下降的,都屬於輕傷;凡是損傷僅僅引起機體暫時和輕微的反應,基本不影響器官功能,一般均能自行修復的,就屬於輕微傷害(表皮擦傷、剝脫、小範圍的皮下血腫以及一些極輕微的骨折等)。

輕傷害與輕微傷害區別的主要標誌之一,就是看其能否自行修復。一般說來,輕微傷害不需要專門的手術治療,人體透過自身的代謝功能便能使其復原,或者僅採取簡單的醫療手段和護理就能使傷勢很快痊癒。而輕傷害在通常情況下都必須進行專門的治療,有時還需要特殊護理。否則傷勢就有可能惡化、感染或引起其他嚴重的併發症和後遺症。

二.基於承諾傷害他人是犯罪

但一般認爲,在被害者承諾傷害的情況下,對造成重傷的宜認定爲故意傷害罪。從與得承諾殺人的關聯來考慮,造成重傷的行爲通常是對生命造成了危險的行爲,而經被害者承諾的殺人沒有例外地構成故意殺人罪,故對造成重傷的同意傷害認定爲故意傷害罪比較合適,但是承諾可以作爲一種量刑情節。對基於被害者承諾造成輕傷的,不宜認定爲故意傷害罪。

在故意傷害行爲造成了人員受傷的情況下,輕微傷可以說是其中最輕的損害了。按照我國《刑法》中的規定,此時對行爲人不能以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因爲沒有達到此罪規定的立案標準要求。不過,此時卻可以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對行爲人進行相應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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