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賭博罪中參賭人員處理

賭博罪中參賭人員處理

賭博罪中參賭人員處理

一般的賭博行爲是違法行爲,處以罰款或者拘留;情節嚴重的,有可能構成犯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以營利爲目的,爲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70條

以營利爲目的,爲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標籤: 賭博罪 人員 參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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