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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麼情況檢察院會批捕?

在什麼情況檢察院會批捕?

在什麼情況檢察院會批捕?

一、在什麼情況檢察院會批捕?

人民檢察院可以對犯罪嫌疑人進行批捕的情況有:可能實施新的犯罪的;有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會秩序的現實危險的等等。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檢察院同意公安機關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請求。公安機關在偵查中認爲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時,應當製作提請批准逮捕書,連同案件材料和證據一併報送人民檢察院審査批准。

二、批捕起訴證據審查的原則有哪些?

1、應當針對不同證據的特徵有針對性的進行審查。例如,物證是以其外部特徵證明案情的,書證是以其記載的內容證明案件情況的,因此對物證應當着重審查其外形、屬性等,對書證則應重點審查其記載的內 容。

2、應當注意將某個證據與案內其他證據聯繫起來進行綜合分析。對於任何一個證據,如果只就其自身來審查,往往難以辨別其真僞和確認其對案件事實的證明作用。如果將其與其他證據加以對照、印證,進行綜合分析,從相互間的聯繫上進行審查,就可以發現問題,辨別真僞。這種綜合分析,包括不同種類證據的比較分析,如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辯解與勘驗、檢查筆錄的綜合分析;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辯解與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的比較分析等。也包括同一類證據前後間的區別分析。如對犯罪嫌疑人在幾次訊問中的不同供述,被害人在不同情況下的陳述的區別分析。

三、批准逮捕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1、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檢察長決定。重大案件應當提交檢察委員會討論決定。

2、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的案件進行審查後,應當根據情況分別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對於批准逮捕的決定,公安機關應當立即執行,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說明理由,需要補充偵查的,應當同時通知公安機關。

我國的人民檢察院對於犯罪嫌疑人可以執行批捕的情況是有着明確的規定的,在對當事人執行了批捕之後,將會對於案件和當事人進行相應的審理和問詢工作,同時我國對於關押或者是羈押的時間限制是有着明確的規定的,一般最長是不會超過三十七天的。

標籤: 檢察院 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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