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刑事辯護 >刑事處罰辯護 >

行爲人間接故意殺人什麼罪?

行爲人間接故意殺人什麼罪?

行爲人間接故意殺人什麼罪?

一、行爲人間接故意殺人什麼罪?

由於間接故意屬於故意殺人的一種情形,故量刑應按照故意殺人罪進行: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故意殺人罪要看是既遂還是未遂,當然間接故意殺人罪是不存在未遂的,因而只要是間接故意殺人都是故意殺人罪既遂,所以間接故意殺人罪,在刑法中的判處要根據犯罪動機,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等對犯罪者實施處罰,但是最高可以判處死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 【故意殺人罪】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間接故意殺人罪有哪些情況

(一)間接故意的情況

間接故意指行爲人明知自己的行爲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放任這種結果發生的心理態度。所謂放任,是指行爲人對於危害結果的發生,雖然沒有希望、積極地追求,但也沒有阻止、反對,而是放任自流,聽之任之,任憑、同意它的發生。

間接故意包括三種情況:

1、爲了追求一個合法的目的而放任一個危害社會的結果發生;

2、爲了追求一個非法的目的而放任另一個危害社會的結果的發生;

3、在突發性案件中不計後果,動輒捅刀子的情形。

(二)間接故意與過於自信過失的區別

間接故意與過於自信的過失兩者的區別主要在於:

1、區別的關鍵在於對危害結果的發生所抱的心理態度不同。過於自信的過失,行爲人不僅不希望發生這種結果,而且是完全反對這種結果的發生,相信是可以避免的,發生這種結果是違背其主觀意願的,出乎其意料之外的。而間接故意,行爲人對危害結果的發生持放任態度。既不希望也不反對,既不追求,也不防止,發生與否均不違背其主觀意願。

2、促使和支配行爲人實施行爲的主觀認識因素也不同。過於自信的過失中,行爲人雖在一開始對危害結果的發生曾有預見,但真正促使實施行爲時,其認識上卻是相信可以避免的,認爲不會發生這種結果,而不再是認爲仍有可能發生,而在間接故意情況下,行爲人無論在行爲前,還是在行爲過程中,對危害結果發生的認識一直處於可能發生也可能不發生的不肯定的狀態之中。

3、過於自信的過失中,行爲人認爲危害結果不會發生,具有一定主客觀條件爲依據的,只是對這些條件的作用作了輕率的、過高的估計,誤認爲憑這些條件完全可以避免發生危害結果。

其實無論行爲人在主觀上直接故意還是間接故意,只要是主觀上存在故意的,並且帶着故意的目的實施殺人的行爲的,都是可以被認定爲構成故意殺人罪的,並且故意殺人罪的量刑是很重的,嚴重的情況下,行爲人是會被判處無期徒刑的。

網站地圖
標籤: 行爲人 間接 殺人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xingshi/xingshichufa/pn00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