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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伐古樹名木處罰是什麼?

砍伐古樹名木處罰是什麼?

砍伐古樹名木處罰是什麼?

一、砍伐古樹名木處罰是什麼?

1、砍伐古樹名木處罰

《古樹名木大樹保護條例》

第四十七條 砍伐大樹的,沒收砍伐的大樹,並處以每株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違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

2、擅自移植大樹的,沒收移植的大樹,並處以每株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違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

剝皮,掘根,向大樹灌注有毒有害物質的,限期恢復原狀或者採取補救措施,處以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3、刻劃、釘釘的,處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4、名木,是指依法認定的稀有、珍貴樹木和具有歷史、文化價值以及具有重要紀念意義的樹木。

大樹,是指古樹名木之外,胸徑100釐米以上的樹木。

二、古樹名木怎麼認定?

1、古樹名木按照下列規定進行認定:

(1)一級古樹、名木由省人民政府綠化委員會組織林業、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成立專家委員會進行鑑定,報省人民政府認定後公佈;

(2)二級古樹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綠化委員會組織林業、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成立專家委員會進行鑑定,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認定後公佈;

(3)三級古樹由縣級人民政府綠化委員會組織林業、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成立專家委員會進行鑑定,報縣級人民政府認定後公佈。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對古樹名木的認定有異議的,可以向省人民政府綠化委員會提出。省人民政府綠化委員會根據具體情況,可以重新組織鑑定。

2、古樹按照下列標準分級:

(1)樹齡500年以上的古樹爲一級;

(2)樹齡300年以上不滿500年的古樹爲二級;

(3)樹齡100年以上不滿300年的古樹爲三級。

任何人都不得實施砍伐、擅自移植古樹、名木的行爲,否則不僅會被責令將砍伐的古樹、名木沒收,並且還有可能會根據古樹、名木的價值,砍伐行爲造成的影響等,責令砍伐者繳納罰款。除了砍伐,擅自移植之外,也不得實施向大樹灌注有毒有害物質等的行爲。

標籤: 古樹名 砍伐 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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