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綁架罪包含過失重傷嗎?

綁架罪包含過失重傷嗎?

綁架罪包含過失重傷嗎?

一、綁架罪包含過失重傷嗎?

包含,如和綁架罪有過失傷人致人重傷的節的話節的話,一般來說會被判處無期徒刑,甚至於死刑,並且是被沒收其名下所有財產。一般來說不會進行相關的減少刑罰。

綁架加過失致人重傷一般會被判處死刑。或者無期徒刑。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規定:綁架罪以勒索財物爲目的綁架他人的,或者綁架他人作爲人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犯前款罪,殺害被綁架人的,或者故意傷害被綁架人,致人重傷、死亡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以勒索財物爲目的偷盜嬰幼兒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因此,綁架罪過失致人死亡的只認定爲綁架罪一罪,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二、綁架罪是如何進行認定的?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複雜客體,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權利、健康、生命權利及公私財產所有權利。因爲行爲人以暴力,脅迫等手段對他人實施綁架,直接危害被害人的生命健康。

2、客觀要件

客觀方面表現爲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的方法,綁架他人的行爲。

"暴力",是指行爲人直接對被害人進行捆綁、堵嘴、矇眼、裝麻袋等人身強制或者對被害人進行傷害、毆打等人身攻擊手段。

"脅迫",是指對被害人實行精神強制,或者對被害人及其家屬以實施暴力相威脅。

"其他方法",是指除暴力脅迫以外的方法,如利用藥物、醉酒等方法使被害人處於昏迷狀態等。

法律只要求行爲人具有綁架他人其中一種手段就構成本罪。

3、主體要件

犯罪主體爲一般主體。已滿14週歲不滿16歲的人,如果僅參加了綁架的行爲,但未參與殺害、傷害被綁架人,沒有實施刑法第十七第二款規定的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行爲,該未成年人對這種綁架行爲不負刑事責任。但應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如果在綁架過程中實施了殺害或者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被綁架人的,則應按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4、主觀要件

主觀方面由直接故意構成,並且具有勒索財物或者扣押人質的目的。以勒索財物爲目的的綁架他人,是指採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的方法,強行將他人劫持,以殺害、殺傷或者不歸還人質相要挾,勒令與人質有關的親友,在一定期限內交出一定財物,以錢贖人。

我國的法律法規是嚴厲的打擊違法犯罪的行爲,針對於綁架罪,我國是進行嚴格處罰的,因爲綁架罪對我國的社會治安會造成非常嚴重的影響,所以一般來說,只要是行爲人實施了綁架的行爲的,就是會被判處非常嚴重的相關懲罰。

標籤: 重傷 過失 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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