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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之後要注意哪些

取保候審之後要注意哪些

辦理取保候審需要注意下列問題:
一、採取保證金形式取保候審的,保證金的起點數額爲一千元。
二、採用保證人方式取保候審的,保證人應滿足下列條件:
1、與本案無牽連;
2、有能力履行保證義務;
3、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4、有固定的住處和收入。
三、一般取保的執行機關是公安機關,保證金要交到公安機關指定的帳戶。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取保候審之後要注意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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