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要賠償與敲詐的區別
- 經濟犯罪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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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要賠償與敲詐的區別在於手段的行爲表現不同。一般情況情況下索要賠償都是透過合法的途徑進行的,比如協商、調解或者是訴訟等正確的維權手段。而敲詐勒索的行爲表現爲向對方實施一定暴力或者脅迫,要求其處分財產的行爲,其中的脅迫,是指以惡害相通告,以使對方產生恐懼心理。在不少情況下,行爲人爲了行使自己的權利使用了脅迫手段,就有可能被定性爲敲詐勒索。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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