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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書具有什麼樣的法律效力?

調解書具有什麼樣的法律效力?

1.調解書經過雙方當事人簽收以後即發生法律效力,發生法律效力就意味着雙方當事人認可了這份調解協議書,雙方之間的爭議已經透過調解書得到了解決。調解書中一般會約定雙方當事人的權利或者是義務,例如在傷害糾紛中約定的某一方需要承擔另一方的醫藥費,另一方有權要求對方給付。

調解書具有什麼樣的法律效力?

2.調解可以根據調解主體的不同分爲不同的種類,人民調解機構進行的調解稱之爲人民調解,仲裁機構組織的調解稱爲仲裁調解,還有行政調解以及人民法院組織的法院調解。案件爭議經過法院的調解後,在法院的主持之下,如果調解協議已經經過了法院的確認以後,經過法院的確認的調解書具有同法院判決相同的法律效力,法院已經最終解決該問題,在調解書生效以後,調解協議的內容屬於雙方自願,當事人之間的爭議已經得到了解決,當事人就失去了對該案件的上訴權利。

3調解書達成了,接下來最重要的就是需要履行了。一般情況下,雙方當事人自願參與並達成的調解大部分都能夠順利履行。但是在司法實務當中,有一些人在調解書達成以後會因爲各種各樣的原因反悔而不願繼續履行,這種情況該怎麼辦呢?如果當事人拒絕履行調解協議中規定的內容,當事人可以根據調解協議規定的內容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從以上我們也是可以瞭解到,調解書同法院的判決書還是存在差異的,當事人在拿到法院的判決書以後對方不履行的,可以直接拿着判決書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調解中有給付內容,才能申請法院的強制執行。法院調解不僅能夠確保調解內容的執行,更能夠有利於案件的和平解決,經過法院調解確定的案件不得上訴也是法律權威性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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