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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押郵件、電報通知書(回執)

扣押郵件、電報通知書(回執)


扣押郵件、電報通知書(回執)

扣押郵件、電報通知書(回執)





 
_____________人民檢察院:



你院____________號扣押郵件、電報通知書收悉,我(單位)已開始執行捉押措施,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_的郵件、電報一經發現,立即送交你院。




此復。




年  月  日




(公章)




第四聯退回後附卷




扣押郵件、電報通知書製作說明




一、本文書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六條和《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一百九十二條的規定製作。爲人民檢察院在依法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郵件、電報、電子郵件,通知郵電部門或網絡服務機構協助執行時使用。




二、本文書共四聯,第一聯統一儲存備查,第二聯附卷,第三聯送達郵電部門或網絡服務機構,第四聯郵電部門或網絡服務機構退回後附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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