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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約定仲裁或訴訟管轄

合同約定仲裁或訴訟管轄

合同約定仲裁或訴訟管轄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護的合同,對合同當事人產生的必須履行其合同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這個“法律效力”不是說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說由於合同當事人的意志符合國家意志和社會利益,國家賦予當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當事人嚴格履行合同,否則即依靠國家強制力,要當事人履行合同並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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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約定訴訟的可以仲裁嗎

可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  當事人約定爭議可以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仲裁協議無效。但一方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另一方未在仲裁法第二十條第二款規定期間內提出異議的除外。如果同時約定仲裁與訴訟,則該仲裁約定是無效的。雙方的爭議只能透過訴訟途徑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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