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重和加重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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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者區別區別:前者是數罪併罰時在法定裁量限內疊加裁量處罰刑期,後者是在法定裁量限內就重處罰刑期。
比如刑法第65條第1款規定的累犯就是從重處罰情節。刑法69條則規定了加重處罰的情形,對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採取限制加重原則。有期數罪並罰可以超過15年,判15-20年,拘役可以超過6個月,判6個月到1年,管制可以超過2年,最高判到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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