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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詐勒索罪起訴地點是哪裏?

敲詐勒索罪起訴地點是哪裏?

一、敲詐勒索罪起訴地點是哪裏?

敲詐勒索罪起訴地點是哪裏?

敲詐勒索罪起訴地點是被告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訴訟管轄是指各級法院之間以及不同地區的同級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商事案件、知識產權案件及其他各類案件的職權範圍和具體分工。級別管轄,是指各級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商事案件、知識產權案件以及其他各類案件之間的職權範圍和具體分工。地域管轄、專屬管轄、協議管轄均不得違反級別管轄的規定。

二、刑事地域管轄的種類內容是什麼?

可分爲一般地域管轄、特殊地域管轄、協議管轄和選擇管轄。

(一)特殊地域管轄是指民事案件以作爲訴訟的特定法律關係或者標的物所在地爲標準而確定的管轄。

(二)專屬管轄是指某些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規定必須由特定的人民法院管轄。

(三)一般地域管轄又可稱“普通管轄”或“一般管轄”,它是以訴訟當事人住所所在地爲標準來確定管轄的。

(四)協議管轄是指當事人可就第一審民事案件,在爭議發生前或發生後,透過協議,選擇在某一人民法院進行訴訟而產生的管轄。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的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管區內,各該人民法院均有,在特殊地域管轄中常給有關案件規定了兩個甚至兩個以上的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這樣一來,就往往發生對同一案件,兩個或兩個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的情況,我國的《民事訴訟法》中明確的規定,遇有這種情況,原告可以向其中任何一個人民法院。如原告同時向兩個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轄權。這就是所謂的選擇管轄。

我國相關的法律中對於刑事訴訟案件的管轄法院做出了非常明確的規定,不同類型的案件其法定的管轄法院都是有非常嚴格的要求的,如果無法確定訴訟案件例如敲詐勒索罪的起訴地點的可以先就近向法院進行相應的諮詢並按照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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