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訴訟仲裁 >訴訟仲裁案例 >

生產安全事故量刑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生產安全事故量刑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生產安全事故量刑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一、生產安全事故量刑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節特別惡劣的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造成了特別嚴重後果的。

主要是指:

(1)致多人死亡;

(2)致多人重傷;

(3)直接經濟損失特別巨大;

(4)造成了特別惡劣的政治影響。

2、行爲人的犯罪行爲特別惡劣的,如經有關部門或單位職工提出多次意見後,對事故隱患仍不採取措施,以致發生重大事故的;已發生過事故仍不重視勞動安全設施,造成多人重傷、死亡或者其他特別嚴重後果的等。

3、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後,犯罪行爲人的表現特別惡劣的。如重大事故發生後,行爲人不是積極採取措施搶救傷殘人員或防止危害後果擴大,而是隻顧個人逃跑或者搶救個人財物,致使危害結果蔓延擴大的;事故發生後,爲逃避罪責而故意破壞、僞造現場或者故意隱瞞事實真相、企圖嫁禍於人的等。

二、安全生產事故罪的劃分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版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權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對於企業來說,安全生產是至關重要的,但是因爲追求經濟利益而忽視了生產安全,導致生產事故的發生,不僅造成了人員的傷亡,而且也會給企業帶來重大的經濟損失和不良的社會影響,事故發生是因爲違規造成的,作爲企業的負責人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標籤: 量刑 安全事故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susong/susonganli/7rvo9k.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