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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非法銷售僞基站多長時間開庭

嫌疑人非法銷售僞基站多長時間開庭

一、嫌疑人非法銷售僞基站多長時間開庭?

嫌疑人非法銷售僞基站多長時間開庭

非法銷售僞基站的開庭時間並無明確規定,在開庭前3天會收到通知。

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八十七條 人民法院決定開庭審判後,應當確定合議庭的組成人員,將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副本至遲在開庭十日以前送達被告人及其辯護人。

在開庭以前,審判人員可以召集公訴人、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對迴避、出庭證人名單、非法證據排除等與審判相關的問題,瞭解情況,聽取意見。

人民法院確定開庭日期後,應當將開庭的時間、地點通知人民檢察院,傳喚當事人,通知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證人、鑑定人和翻譯人員,傳票和通知書至遲在開庭三日以前送達。公開審判的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以前先期公佈案由、被告人姓名、開庭時間和地點。

上述活動情形應當寫入筆錄,由審判人員和書記員簽名。

二、非法銷售僞基站的立案標準是怎樣的?

非法生產、銷售“僞基站”設備,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以非法經營罪追究刑事責任:

1、個人非法生產、銷售“僞基站”設備三套以上,或者非法經營數額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二萬元以上的;

2、單位非法生產、銷售“僞基站”設備十套以上,或者非法經營數額十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五萬元以上的;

3、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兩年內曾因非法生產、銷售“僞基站”設備受過兩次以上行政處罰,又非法生產、銷售“僞基站”設備的。

三、非法銷售僞基站涉嫌犯罪逮捕嫌疑人的條件有哪些?

(一) 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

(二) 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

(三) 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而有逮捕必要。

綜上所述,刑事案件的開庭時間並沒有統一規定,只能等通知。在我國,對非法銷售僞基站的這種行爲,通常都是按照非法經營罪定罪量刑的,而且非法銷售僞基站包括單位犯罪。構成非法經營罪的,需要根據犯罪情節確定量刑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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