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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寫遺囑不公證有效嗎?

公民寫遺囑不公證有效嗎?

一、公民寫遺囑不公證有效嗎?

公民寫遺囑不公證有效嗎?

公民寫遺囑不公證有效,因爲我們國家法律當中並沒有明確的規定公民寫遺囑,必須要經過公證的程序,我國《民法典》規定的遺囑形式有5種:口頭遺囑、錄音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和公證遺囑,公證遺囑只是遺囑的一種形式。每種形式的遺囑只要符合生效要件即可,不需要經過公證也可以生效。自書遺囑是遺囑人自己書寫並簽名確認,遺囑人具有遺囑行爲能力,遺囑內容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代書遺囑需要兩名見證人,其中一名代書,見證人與代書人與繼承沒有利害關係。也就是說繼承人以及繼承人的配偶、子女等具有利害關係的人均不能作爲代書遺囑的見證人和代書人。公證遺囑是遺囑人到公證處對自己訂立遺囑的行爲及遺囑內容進行公證。

非緊急情況的情況下不建議採用錄音遺囑或者口頭遺囑,此類遺囑容易發生爭議。如果一個人生前立下多份遺囑,其中有公證遺囑,公證遺囑效力最高。如果所有遺囑都沒有經過公證,以最後一份遺囑效力最高。

二、遺囑公證的規定是什麼?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 【自書遺囑】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條 【代書遺囑】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並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註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條 【打印遺囑】打印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註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條【錄音錄像遺囑】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口頭遺囑】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消除後,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錄像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條 【公證遺囑】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構辦理。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如果公民書寫遺囑的話,必須要是屬於公民的真實意思的表示,只有這樣纔是合法有效的,同時,在書寫遺囑的時候,我們國家並沒有強制性的規定,必須要經過公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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