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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程序流程幾天?

民事訴訟程序流程幾天?

一、民事訴訟程序流程幾天?

民事訴訟程序流程幾天?

民事訴訟程序流程通常情況下是三個月或者是6個月左右的時間,從向法院遞交起訴狀那天起,法院必須在7日內決定立案或不立案。一般只要起訴狀上寫明原被告、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屬於該法院管轄,法院就會立案。立案之日起5日內,法院將您的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必須在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不答辯的不影響審理。開庭前,會提前3日通知。這期間,如果對方申請延期審理,或法院認爲有必要追加必要共同訴訟當事人等,都會影響最終開庭的時間。

二、民事訴訟法律規定內容是怎麼樣的?

法條規定:當庭宣判的,10日內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後立即發給判決書。一審案件一般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簡易程序的話3個月。

仲裁

仲裁是由雙方當事人選定的仲裁機構對糾紛進行審理並作出裁決。仲裁不同於調解,仲裁裁決對雙方當事人有法律上的拘束力。但是,仲裁與調解一樣,也是以雙方當事人的自願爲前提條件的,只有糾紛的雙方達成仲裁協議,一致同意將糾紛交付裁決,仲裁才能夠開始。

涉外訴訟

所謂涉外民事訴訟程序,是指一國法院受理、審理和執行涉外民事案件的程序。有的又稱爲國際民事訴訟程序。從各國立法實踐看,有的國家在《民事訴訟法》之外另行制定涉外民事訴訟法;少數國家在《民事訴訟法》和國際私法中分別作相應規定;還有的國家則在《民事訴訟法》中對涉外民事訴訟程序加以專門規定。我國屬於最後者,大多數國家都採用這種立法例。

嚴格地說,涉外民事訴訟程序不是獨立的程序。它的全稱應是涉外民事訴訟程序的特別規定。這種特別規定和國內的民事訴訟程序規定以及某些國際條約的規定共同構成審理涉外民事案件的訴訟程序。可見,審理涉外民事案件的訴訟程序具有相當的複雜性和嚴肅性。

在當代的社會,現在如果處理民事訴訟的時候,必須要嚴格的按照我們國家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來進行,比如說如果選擇適用簡易程序來審理案件的話,三個月的時間內就需要完成案件的審理,這是審理期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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