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歲孩子在學校跑鬧受傷誰負責呢
- 學校侵權律師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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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歲孩子在學校跑鬧受傷如果學校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則學校應承擔賠償責任;如果學校盡到教育、管理職責了,則學校不需要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條: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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