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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購商品在簽收之前被毀損的風險誰承擔

網購商品在簽收之前被毀損的風險誰承擔

一、網購商品在簽收之前被毀損的風險誰承擔

網購商品在簽收之前被毀損的風險誰承擔

網購的商品在買家簽收之前被毀損的,賣家應當承擔風險責任。根據我國最新發布的《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規定,對於透過網絡購買並採用快遞物流方式交付的商品,在交付收貨人之前,商品出現毀損或者滅失的風險應當由賣家承擔,但在商品交付之後出現毀損或者滅失的,應當由買家承擔,法律另有規定或者雙方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網購商品與實物不符怎麼辦

網購商品與實物不符的可以要求退還貨款和賠償。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的規定,商家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服務質量、性能、用途、有效期等資訊,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或超出其他合理程度的宣傳。否則可能構成欺詐消費者的行爲,消費者有權要求商品價款的三倍賠償。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二十條第一款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資訊,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

第五十五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爲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爲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爲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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