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須知”是否是賠償標準 損壞賓館物品
- 消費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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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在住客的行爲上,雙方存在着合同關係,但旅客須知是賓館單方面制定,若與市場價相距甚遠,則有欠公允,不具備對住客的法律約束力。因此消費者可根據賓館酒店的直接經濟損失(即現值)進行賠償。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條,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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