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損害賠償 >其他侵權 >

侮辱罪和誹謗罪都屬於自訴案件嗎?

侮辱罪和誹謗罪都屬於自訴案件嗎?

侮辱罪和誹謗罪都屬於自訴案件嗎?

一、侮辱罪和誹謗罪都屬於自訴案件嗎?

都是自訴案件,都屬於告訴才處理的犯罪,但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侮辱罪和誹謗罪是自訴案件,受害人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受害人在追訴時效期限內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侮辱罪和誹謗罪可以同時起訴,在同時起訴的情況下,自訴人需要承擔主要的舉證責任,在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情況下,人民法院應當作出有罪判決。

二、侮辱誹謗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爲,構成侮辱罪。故意捏造並散佈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爲,構成誹謗罪。犯上述兩個罪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遭他人辱罵,如果情節嚴重的,構成侮辱罪,可以提起刑事訴訟。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行爲。依據《刑法》規定,犯此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三、侮辱罪和誹謗罪有什麼差異?

兩種犯罪所侵犯的客體,都是他人的人格和名譽。不同之處主要在於:

(1)侮辱不是用捏造的方式進行,而誹謗則必須是捏造事實。

(2)侮辱含暴力侮辱行爲,而誹謗則不使用暴力手段;

(3)侮辱往往是當着被害人的面進行的,誹謗則是當衆或者向第三者散佈的。

侮辱、誹謗罪都是自訴案件,使用暴力的手段公然侮辱他人,損害他人的人格權,名譽權,情節嚴重的可以構成侮辱誹謗罪,犯該罪的,要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拘役,這項罪名針對的對象是特定的個人,要存在侮辱誹謗他人的行爲。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sunhai/qitaqinquan/67rvg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