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誹謗立案標準

誹謗立案標準

誹謗立案標準
律師解析:誹謗罪立案標準是:
1、行爲人有捏造某種事實的行爲;
2、行爲人有散佈捏造事實的行爲;
3、行爲人的誹謗行爲必須是針對的某特定的人進行,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從誹謗的內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誰;
4、行爲人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爲必須是屬於情節嚴重的,足以損害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透過資訊網絡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爲,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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