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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飯館偷稅漏稅的處理是怎麼樣的?

查飯館偷稅漏稅的處理是怎麼樣的?

一、查飯館偷稅漏稅的處理是怎麼樣的?

查飯館偷稅漏稅的處理是怎麼樣的?

查飯館偷稅漏稅的處理是按照我們國家刑法當中的逃稅罪來進行處理,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二、公司法律形式避稅的方式有哪些?

1、利用稅法本身存在的漏洞。利用稅法中的選擇性條文如增值稅購進扣稅的環節不同,房產稅的計稅方法(從租從價)不同;利用稅法條文的不一致、不嚴密,如對起徵點、免徵額等;還有利用一些優惠政策沒有規定明確期限的,如投資能源、交通以及老少邊窮地區再投資退稅等,無時間限制。

2、轉讓定價避稅。關聯企業高進低出,或者低進高出,轉移利潤,涉及企業所得稅,營業稅或增值稅等;改變利息、總機構管理費的支付,影響利潤;改變出資情況,抽逃資本金等,逃避稅收。

3、資產租賃避稅。如關聯企業中,效益好的向效益差的高價租賃設備,調節應納稅所得,求得效益好的企業集團稅收負擔最小化;關聯企業之間資產相互租賃,以低稅負逃避高稅負,如以繳納營業稅逃避繳納所得稅。

4、避稅地避稅。納稅人利用國與國之間、地區與地區之間特區、開發區、保稅區的稅收優惠政策,在這些低稅負地區虛設常設機構營業、虛設中轉銷售公司或者設定信託投資公司,轉移利潤從而減少納稅。

三、避稅和逃稅有明顯區別是什麼?

1、適用的法律不同。避稅適用涉外經濟活動有關的法律、法規;後者僅適用國內的稅法規範。

2、適用的對象不同,前者針對外商投資、獨資、合作等企業、個人;後者僅爲國內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3、各自行爲方式不同。前者是納稅義務人利用稅法上的漏洞、不完善,透過對經營及財務活動的人爲安排,以達到規避或減輕納稅的目的的行爲;後者則是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納稅人,納稅到期前,有轉移、隱匿其應納稅的商品、貨物、其他財產及收入的行爲,達到逃避納稅的義務。一般情況下不構成犯罪,嚴重的構成偷稅罪,手段情節突出的可構成抗稅罪。

在現實生活當中,我們國家的市場管理部門和相關的稅務部門,對於納稅這個問題是非常的看重的,如果查處的飯店存在着偷稅漏稅的行爲,那麼肯定是需要進行行政方面的罰款,甚至是刑事責任的,承擔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的。

標籤: 偷稅漏稅 飯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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