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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轉讓有哪些方式

合同的轉讓有哪些方式

一、合同的轉讓有哪些方式

合同的轉讓有哪些方式

合同的轉讓包括債權轉讓、債務轉讓和債權債務既括轉讓:

1、債權轉讓。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慶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權人轉讓權利的通知不得撤銷,但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債權人轉讓權利的,受讓人取得與債權有關的從權利,但該從權利專屬於債權人自身的除外。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後,債務人對讓與人的抗辯,可以向受讓人主張。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時,債務人對讓與人享有債權,並且債務人的債權先於轉讓的債權到期或者同時到期的,債務人可以向受讓人主張抵銷。

2、債務轉讓。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不經債權人同意,轉讓合同無兒。債務人轉移義務的,新債務人可以主張原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債務人轉移義務的,新債務人應當承擔與主債務有關的從債務,但該從債務專屬於原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3、債權債務概括轉讓。當事人一方經對方同意,可以將自己在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一併轉讓給第三人。當事人訂立合後合併的,由合併後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行使合同權利,履行合同義務。當事人訂立合同後分立的,除債權人和債務人另有約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合同的權利和義務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

二、合同的轉讓應注意哪些問題

1、合同轉讓並不改變原合同的權利義務內容。合同轉讓旨在使原合同權利義務全部或者部分地從合同一方當事人轉移給第三人,因此不會從實質上更改原合同的權利義務內容。如果有合同內容的更改,則是合同轉讓之後的合同變更;

2、合同的轉讓將發生合同主體的變化。這就是說,合同的轉讓通常將導致第三人代替原合同關係當事人一方而成爲合同新的一方當事人。主體的變更是合同的根本性變化,主體的變化將導致原合同關係消滅,而產生一個新的合同關係。可見,合同的轉讓並非在於保持原合同關係繼續有效,而是透過轉讓終止原合同,產生新的合同。在這一意義上,合同的轉讓區別與一般的合同的變更;

3、合同的轉讓通常要涉及兩種不同的法律關係。即原合同雙方當事人之間的關係、轉讓人與受讓人之間的關係。合同轉讓主要是在轉讓人和受讓人之間完成的,但因爲合同的轉讓往往會涉及原合同另一方第三人的利益,因此法律要求義務的轉讓應當取得原合同權利人的同意,而轉讓權利應及時通知原合同義務人。

到底合同的轉讓有哪些方式?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主要包括了三種,即債權轉讓、債務轉讓和債權債務既括轉讓。針對合同中不同的主體,可以將自己的權利義務轉讓給他人,但進行合同轉讓的,還需要符合規定的條件才行。

標籤: 轉讓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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