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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實際履行的內容包括哪些?

合同實際履行的內容包括哪些?

一、合同實際履行的內容包括哪些?

合同實際履行的內容包括哪些?

合同實際履行的內容包括:履行標的;履行的數量和質量等;履行的價款或酬金;履行的起止期限、具體的地點以及明確的履行方式等。 實際履行基本含義爲兩個方面:一是當事人應自覺按約定的標的履行,不得任意以其他標的代替約定標的,尤其不能簡單地用貨幣代替合同規定的實物或行爲;二是當事人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時,首先應承擔按約履行的責任,不得以償付違約金或賠償損失來代替合同標的履行,對方當事人有權要求其實際履行。

二、履行合同的標準

履行合同,就其本質而言,是指合同的全部履行。只有當事人雙方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法律的規定,全面、正確地完成各自承擔的義務,才能使合同債權得以實現,也才使合同法律關係歸於消滅。

因而,當事人全面、正確地完成合同義務,是對當事人履約行爲的基本要求。只完成合同規定的部分義務,就是沒有完全履行;任何一方或雙方均未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則屬於完全沒有履行。無論是完全沒有履行,或是沒有完全履行,均與合同履行的要求相悖,當事人均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三、履行合同的行爲過程

當事人完成合同義務的整個行爲過程,不僅包括當事人的依約交付行爲,而且還應包括當事人爲完成最終交付行爲所實施的一系列準備行爲。

儘管在通常情況下,準備行爲並非合同義務,但絕不能因此得出準備行爲不是合同履行行爲的結論。準備行爲是最終履行行爲的基礎或前提,甚至可以說沒有準備行爲即沒有最終的履行行爲。合同的履行是一個過程,這其中包括執行合同義務的準備、具體合同義務的執行、義務執行的善後等。

在這一過程中,具體合同義務的執行是合同履行的核心內容,傳統意義上的合同履行,指的就是這一階段的合同履行。然而,爲執行合同義務所作的準備和義務執行完畢後的善後義務,固然不是合同規定的義務,但因其與第二階段意義上的合同履行具有密切的聯繫,也是合同履行的內容。這同時也是現代合同法發展的趨勢所在。

簽署合同固然重要,但雙方是否能夠嚴格的按照合同內容去旅行,也是能否達到簽署合同目的的關鍵性因素。簽署合同就是爲了更好地約束雙方的行爲,如果一旦其中有一方沒有履行自己的義務,那麼就可以視爲違約行爲的發生,按照合同中的違約情況進行相應的處理和懲罰。

標籤: 履行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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