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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合同免除是什麼意思

關於合同免除是什麼意思

一、關於合同免除是什麼意思

關於合同免除是什麼意思

合同免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後,當解除的條件具備時,因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僅向將來消滅的行爲,它也是一種法律制度。在適用情事變更原則時,合同免除是指履行合同實在困難,若履行即顯失公平,法院裁決合同消滅的現象。

二、合同免除有哪些條件:

1、合同免除以有效成立的合同爲標的中國合同法設定解除制度的目的,是爲了解決這樣的矛盾:合同有效成立之後,由於主客觀情況的變化,使合同履行成爲不必要或者不可能,如果再讓合同繼續發生法律效力,約束當事人雙方,不但對其中一方甚至雙方有害無益,有時還會有礙於市場經濟的順利發展;只有允許有關當事人解除合同,或者賦予法院適用情事變更原則的權力,纔會使局面改觀。

2、合同免除必須具備解除的條件合同一經有效成立,就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適當履行,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這是中國法律所規定的重要原則。只是在主客觀情況發生變化使合同履行成爲不必要或不可能的情況下,合同繼續存在已失去積極意義,將造成不適當的結果,才允許解除合同。這不僅是解除制度存在的依據,也表明合同免除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否則,便是違約,不發生解除的法律效果,而產生違約責任。中國法律對合同免除的條件作了比較詳盡的規定,表明了對合同免除的允許與限制

3、合同免除原則上必須有解除行爲解除的條件不過是合同免除的前提,由於中國法律並未採取當然解除主義,因此當解除的條件具備時,合同並不必然解除,欲使它解除,一般還需要有解除行爲。解除行爲是當事人的行爲,當事人是解除行爲的主體。雖然上級主管部門的行政命令對於合同的解除有時會起重要作用,但是該行政命令並不是解除行爲,僅有行政命令不能發生合同免除的效果,只有行政命令被當事人接受時,纔會發生解除的效果。這也正說明解除行爲是當事人的行爲。不過,適用情事變更原則時的解除則是由法院根據具體情況而裁決的,不需要解除行爲。解除行爲有兩種類型,一是當事人雙方協商同意,一是解除權人一方發出解除的意思表示。

4、解除的效果是使合同關係消滅合同免除的法律效果是使合同關係消滅,但其消滅是溯及既往,還是僅向將來發生,各國的立法不盡相同。一類是使合同關係自始消滅,即溯及合同成立之時消滅,發生與合同從未訂立相同的後果,承認合同免除有溯及力;另一類是使合同關係自解除時消滅,解除以前的債權債務關係依然存在,不承認解除有溯及力。

想要進行合同免除,首先必須要有解除的行爲,這個是合同免除的一個前提,其次想要進行解除行爲,那麼是需要經過雙方協商同意,並且解除權人一方發出想要解除的意思。最後才能夠完成合同免除

標籤: 合同 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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