贍養協議(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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贍養協議(二)
爲弘揚中華民族尊老敬老養老的優良傳統,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老有所養的有關規定,經協商簽訂如下贍養協議:
(一)被贍養人自由選釋單獨居住或與贍養人同住,由一位贍養人贍養或由幾位贍養人輪流供養以及其他生活和供養方式。
(二)贍養內容
1.被贍養人的住房不破漏、不潮溼、採光好,能及時維修,維修費用由贍養人承擔。
2.被贍養人有四季適用的衣服、鞋襪、被褥、蚊帳、席子以及其他生活必須品。
3.被贍養人有足夠的糧食、食油及燃料(柴草、煤炭、煤氣或天然氣)。
4.被贍養人有一定數額的零用錢,由贍養人視其情況分付。
5.保障被贍養人的生活用水用電。北方地區保障冬季取暖。
被贍養人:___________
贍養人:_____________
贍養人: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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