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公司經營解答 >股權律師解答 >

股權併購流程

股權併購流程

股權併購時,主要分爲前期調查、協商以及履行,3個階段。

股權併購流程

在前期調查階段,由擬收購方與出讓方簽訂框架協議,同意擬收購方對擬收購的股權進行盡職調查。框架協議的作用,在於排除其他擬收購方的介入,進行全面的摸底,爲實際收購做好準備。需要對對出讓方、擔保方、目標公司的重大資產、資信狀況進行盡職調查。

實際收購階段,雙方根據前期的調查結果,商談股權轉讓具體方案,包括資產處置、債權債務安排、付款時間及公司工商變更等等。

在雙方簽訂股權收購協議後,雙方進行實際履行,根據協議的內容,支付股權轉讓款,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以及資產轉讓、債權債務安排等等。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股權轉讓】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爲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爲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jingying/guquanjieda/dv3w3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