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代理人對代理人的代理行爲是否承擔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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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爲,對被代理人發生效力。委託書授權不明的,被代理人應當向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代理人負連帶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條規定,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名義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對被代理人發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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