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孩子戶口問題怎麼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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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知道,戶口對一個人來講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如果夫妻離婚時孩子被判給一方撫養,那麼得到撫養權的一方首先就要解決孩子的戶口問題,那大家知道孩子的戶口問題怎麼解決嗎?要是大家對此有興趣,請跟隨本站小編閱讀下文做一個瞭解。
一、離婚後孩子戶口問題怎麼解決
離婚後小孩戶口的問題,一般來說是隨着離婚問題的解決一起解決的。對於離婚夫妻的戶口辦理,根據相關規定:“離婚當事人可持原戶口簿和法院的判決書或調解書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分戶或遷轉手續,當地公安派出所應依據法院的判決或調解書,按照分戶、立戶的規定予以辦理。”
按照戶籍管理規定,小孩的戶口可以隨父或隨母,屬於直系親屬之間的遷移。
那麼,離婚後小孩戶口怎麼辦?
1、通常,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歸誰,孩子的戶口就跟誰走;
2、如果小孩未滿18週歲,需要父母代爲辦理戶口的遷移;
3、如果孩子年滿18週歲,可由他自己去辦理戶口的遷移;
4、年滿18週歲,可單獨立戶,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派出所申請辦理即可。
我們知道,夫妻結婚後,雙方的戶口是合在一起的,如果小孩已經辦理的了戶口,需要遷移戶口的,另一方需要配合;如果小孩還沒辦理的戶口,獲得孩子撫養權的一方,想給孩子上戶口,需要在夫妻雙方戶口分立後,去有孩子撫養權的一方戶口所在地辦理。
二、離婚後辦理孩子戶口的程序是怎樣的
如果是協議離婚,要到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戶籍管理處,先告知戶籍民警要進行離婚後小孩戶口辦理,需要帶好申請材料:
1、到民政部門先領取離婚證;
2、孩子已上戶口,要辦理戶口遷移的話,只需要將小孩的戶口本、出生證、夫妻戶口本到夫妻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請遷出;
(如果孩子還小,沒上戶口,需要離婚證,嬰兒《出生醫學證明》;《生育證》或《計劃生育服務手冊》;嬰兒父母雙方的居民戶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撫養權一方戶籍所在地辦理戶口。)
3、據離婚證所載明的孩子歸屬內容,到需要遷入地的村委會或居委會開具遷入證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請準遷入證明(在居委會的證明上蓋章)(根據情況不同,會有差異)
4、准入地的證明,到孩子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戶籍遷移證》;
5、《遷移證》到入戶地派出所辦理入戶登記。
如果是法院調解或判決離婚,要到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戶籍管理處,先告知戶籍民警你要上戶口,帶好申請材料,則需要:
1、先持離婚判決及判決生效證明書(證明書可以是原法院經辦人簽署書面意見加蓋法院印章或業務庭印章即可);
2、有孩子撫養權一方戶持戶口本到擬遷入地派出所開具準遷證;
3、持準遷證到原戶口所在派出所,由原派出所在準遷證上籤署准予遷出意見,再將準遷證交遷入地派出所即可。
上面說的是孩子已經上戶口,需要遷移的情況,如果孩子還小,沒上戶口,需要離婚判決書或離婚協議,嬰兒《出生醫學證明》;《生育證》或《計劃生育服務手冊》;嬰兒父母雙方的居民戶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撫養權一方戶籍所在地辦理戶口。)
總之,孩子的戶口問題首先還是要夫妻雙方協商解決,要是協商不成功,當事人可以提起訴訟要求另一方配合辦理孩子的戶口,以上就是小編關於孩子戶口的相關問題的解答,要是你還想了解更多,可以來電諮詢本站網站的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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