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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戶口本合併手續

兩個戶口本合併手續

兩個戶口本合併手續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着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類型案件呈現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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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武戶口本二個合併需要什麼手續

  1、當事人雙方(戶主)各自帶上本人的身份證、戶口本、申請書等資料;  2、共同去戶口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戶籍科,申請辦理戶口本合併手續即可。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的規定:  第十九條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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