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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社保卡申請監護人資訊寫誰?

未成年人社保卡申請監護人資訊寫誰?

未成年人社保卡申請監護人資訊寫誰?

一、未成年人社保卡申請監護人資訊寫誰?

申請的時候,只要把未成年人法定的監護人的資訊錄入就可以了,(如果父母雙方都有參保的話,建議兩個監護人的資料都錄入,這樣,少兒就可能用監護人社保卡上的錢)沒有什麼與大人醫保綁定一說,只是如果要用少兒的醫保卡看門診的話,要先在社保網上綁定一家醫院或者社康。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人員中有監護能力的人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經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

二、監護人能處分未成年人房產嗎?

1、監護人有權處理未成年人的房產。根據有關法律規定,未成年人屬於法律上規定的無行爲能力或限制行爲能力人,未成年人的大部分行爲都需要由監護人來代理。

2、根據法律規定,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首先應當由其父母擔任,父母有權利也有義務對未成年子女的人身、財產和其他合法權益承擔監督和保護責任。監護人的監護職責包括保護被監護人的身體健康,照顧被監護人的生活,管理和保護被監護人的財產,代理被監護人進行民事活動等。

3、監護人處分未成年人財產有嚴格的法律限制。出於對未成年人利益的保護,監護人應當履行監護職責,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除爲被監護人的利益外,不得處理被監護人的財產。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責任;給被監護人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未成年人社保卡申請監護人資訊寫爸爸媽媽的就行,在保證被監護人利益不受損害的前提下,監護人有權處理未成年人的房產,由於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爲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其名下的財產需要由監護人代爲處理,在處理時,給被監護人財產造成損失的,要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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