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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離婚後撫養費怎麼判

雙方離婚後撫養費怎麼判

雙方離婚後撫養費怎麼判

一、雙方離婚後撫養費怎麼判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3、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什麼情況下可以適用公告離婚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但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與下落不明的配偶離婚的,並不是都能達到目的的,人民法院適用公告離婚是有條件的。

1、被告人下落不明必須是真實存在的法律事實。被告人下落不明是指被告人離開最後居住地後杳無音訊或者查無住址必須是客觀事實,而不是主觀臆斷,更不能是隱瞞真實情況的虛假情況。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宣告被告人下落不明的訴訟請求時有義務提供被告下落不明的時間和地點,以及公安機關或者其他機關關於被告人下落不明的書面證明材料。

2、被告人被宣告爲失蹤人是適用公告離婚的前提。只有夫妻一方被宣告爲失蹤人,另一方纔能公告離婚。被告人下落不明並不必然被依法宣告失蹤。被告人下落不明滿兩年,經利害關係人申請,人民法院發佈查找公告,仍杳無音訊的,才能被宣告爲失蹤人。如果被告人尚未被人民法院宣告爲失蹤人,原告與被告的那個是人的離婚就不會被准予,原告暫時就不能與他人結婚

3、人民法院向被告送達法律文書要採用公告方式送達,並且要遵守法律關於公告期的規定。由於被告人下落不明,因此人民法院向被告人送達起訴書、判決書時要用公告方式送達,需要注意的是公告離婚有兩個公告期,無論是人民法院在開庭前向被告送達起訴書,還是人民法院在判決後向被告送達判決書。

4、被宣告爲失蹤人的配偶起訴離婚且符合法定程序的,人民法院可判決准予離婚,不用調解。在這種情況下,人民法院判決准予離婚依據的不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而是夫妻一方被宣告失蹤的客觀事實,所以無須調解。

5、人民法院准予離婚的判決一經做出即發生法律效力,而且不能被撤銷。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關係的判決,不得申請再審。因此,解除婚姻關係就會成爲定局,既使被宣告失蹤的公民重新出現,也只能撤銷宣告失蹤的判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關係的判決,是不能改變的。

公告離婚就是人民法院透過發佈公告解除當事人婚姻關係的法律制度,其實質仍是透過訴訟方式解除婚姻關係,是訴訟離婚的形式之一,只不過法院在向被告人送達起訴書、判決書時要採用公告送達方式,因此被稱作公告離婚。

如果雙方是一人撫養一個孩子的話,那麼是不需要向對方支付撫養費的,如果是有一方來孩子的話,那麼另外一方就必須要按照約定來支付撫養費。

標籤: 離婚 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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