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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起訴撫養費我不應訴會怎麼樣?

被起訴撫養費我不應訴會怎麼樣?

被起訴撫養費我不應訴會怎麼樣?

被起訴撫養費被告不應訴會怎麼樣?

因拒絕支付撫養費被起訴,被告人不應訴的,法院就可能會認可原告主張,進行缺席開庭,可能最終判令被告承擔相應撫養費。

一、撫養費的支付

“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法院一般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撫養費的數額:

1、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以依據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以適當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3、撫養費應當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以一次性給付。

4、父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財物折抵撫養費。

5、撫養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週歲爲止。

十六週歲以上不滿十八週歲,以其勞動收入爲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給付撫養費。

6、兩個孩子時,撫養費一般原則上:雙方分別撫養一個時,互相不需要給撫養費;如果都是一方撫養,另一方需要每月給撫養費。

根據《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司法解釋(一)第五十八條,在下列情況下,子女可以要求有負擔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撫養費的:

1、原定撫養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

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

此外,如果撫養子女一方擅自改變子女姓氏,另一方不得因此拒付子女撫養費。

二、被告不出庭的後果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三條 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第一百四十四條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第一百四十五條 宣判前,原告申請撤訴的,是否准許,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許撤訴的,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首先,拒絕支付應當支付的撫養費,已經違反法律的規定,其次被起訴後不應訴,是一種消極的蔑視法律的行爲,這不僅無益於對自身權益的維護,甚至對於自己的訴訟結果是十分不利的,如果被告對原告提出的訴訟請求有所不滿的,應當向法院提交相關材料,闡明自己的觀點,這樣纔能有利於幫助法官作出公正的判決,有利於維護自身的權益。

標籤: 應訴 撫養費 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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