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執行人怎麼指定
- 遺產繼承
- 關注:2.18W次
【爲您推薦】成華區律師 鹽田區律師 新會區律師 邗江區律師 中寧縣律師 蒙城縣律師 金堂縣律師 武寧縣律師
遺囑體現的是被繼承人的意思表示,需要進一步落實,落實的重任就落在遺囑執行人的肩上。那遺囑執行人怎麼指定?遺囑執行人是遺囑的實施人,也相當於被繼承人的代言人,需要執行一些與遺囑有關的事務,那遺囑執行人要執行哪些事務?就這兩個問題,本站小編馬上在下文中爲你解答。
一、遺囑執行人怎麼指定
我國《繼承法》規定,遺囑人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遺囑執行人執行遺囑時,應當按照遺囑人的意願忠實地履行自己的職責。
遺囑執行人如爲法定繼承人,則該繼承人不得拒絕;若指定的遺囑執行人爲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則只有該人同意承擔遺囑執行的義務時,才爲遺囑執行人。遺囑人在遺囑中沒有指定遺囑執行人時,遺囑應由繼承人執行。繼承人爲多人時,則共同爲遺囑執行人。繼承人也可以共同推舉一人或幾人作爲代表執行遺囑。
遺囑執行人必須是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如果沒有指定遺囑執行人,又沒有繼承人,或者繼承人沒有資格作遺囑執行人,則應由遺囑人生前所在單位或者繼承地點的基層組織作爲遺囑執行人。
綜上所述,遺囑執行人分爲三種:
(一)遺囑人在遺囑中指定的遺囑執行人;
(二)遺囑中沒有指定遺囑執行人,或者遺囑中所指定的人,患有重病、喪失行爲能力,拒不接受指定等。而不能執行遺囑的,應由全體法定繼承人作爲遺囑執行人。
(三)遺囑人未指定遺囑執行人,也沒有法定繼承人,或者雖有法定繼承人,但其不能招待遺囑時,遺囑應由遺囑生前所在單位或繼承開始地點的基層組織,如居委會、村委會等執行。
二、遺囑執行人要執行哪些事務
遺囑執行人可使遺囑人的遺囑依法得以完全實現,同時可以使遺產的分割得以順利進行,避免紛爭,並且進行合理的避稅和最大限度的實現遺產的可分配額。
除遺囑中另有特別規定外,遺囑執行人可執行下列事務:
(一)查明遺囑是否合法真實;
(二)清理遺產;
(三)管理遺產;
(四)訴訟代理;
(五)召集全體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公開遺囑內容;
(六)按照遺囑內容將遺產最終轉移給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
(七)排除各種執行遺囑的妨礙;
(八)爲立遺囑人嚴格保守有關的祕密直至終身。
作爲遺囑執行人,肯定是需要符合法律中的相關規定,換言之不是人人都能夠成爲遺囑執行人的。當然,實踐中,作爲繼承人也是有可能成爲遺囑執行人的。不過要是說到遺囑執行人怎麼指定的問題上,就需要各位在上文中進行了解了。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jiating/yichanjicheng/o55e7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