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遺囑需幾個見證人?
- 遺產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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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到公證處去進行公正,是不需要帶見證人的。公證員就是見證人。而公證人員至少需要一個公證員和一個助理。所以見證人至少需要2個。
二、公證遺囑的內容
(一)遺囑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住址;
(二)遺囑處分的財產狀況(名稱、數量、所在地點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三)對財產和其他事務的具體處理意見;
(四)有遺囑執行人的,應當寫明執行人的姓名、性別、年齡、住址等;
(五)遺囑製作的日期以及遺囑人的簽名。
遺囑中一般不得包括與處分財產及處理死亡後事宜無關的其他內容。
三、公證遺囑注意事項
1、辦理遺囑公證,遺囑人應當親自到公證處辦理,不能委託他人代辦。
2、立遺囑人應神智清晰,能真實地表達自己的意思,無受脅迫或受欺騙等情況。
3、原來已在公證處辦過遺囑公證的,現要變更或撤銷原遺囑公證的,應當提交原來的遺囑公證書併到原公證處辦理。
4、立遺囑人死亡後,遺囑繼承人應當持遺囑公證書、死者死亡證明,及本人身份證件來本處辦理繼承權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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