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婚姻家庭 >遺產繼承 >

繼承遺產沒那麼難公證就行

繼承遺產沒那麼難公證就行

繼承遺產沒那麼難公證就行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爲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爲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爲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爲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繼承遺產的時候需要如何公證

公證時所需材料:辦理房產繼承公證,公證機關應要求當事人填寫公證申請表,並提交下列證明、材料:

(一)法定繼承應提交:

1、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及其複印件;

2、代理人代爲申請的,委託代理人需提交授權委託書和身份證及其複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權資格的證明;

3、被繼承房產的產權證明;

4、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

5、法定繼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證明及親屬關係證明;

6、 被繼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況證明及有關親屬關係證明;

7、 公證人員認爲應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二)遺囑繼承人應提交:

1、前款1、2、3、4項規定應提交的證明、材料;

2、被繼承人的遺囑書;

3、有遺囑執行人的,提交執行人的身份證件及其複印件;

4、公證人員認爲應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審查上述證明、材料真實、齊備,符合《公證程序規則(試行)》規定,公證處應予受理、登記、並辦理公證。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jiating/yichanjicheng/dz0904.html